
新一期『你问我答』来啦~
各位街坊
前几日我们发布了一则通告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自编标准地址住所证明材料免提交并全面暂停住所信息申报的通告
后台收到不少市民留言
为更好地为大家答疑解惑
小编整理筛选出部分代表性问题
一起来看看吧

1.以后办理营业执照,地址证明可以“免提交”了
只要租的地方在“自编标准地址库”里,房东(或者运营方)已经去佛山自编地址管理平台把房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信息录进去了,那办执照的时候就免于提交住所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住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无偿使用协议等)。
如果房东只录了所有权信息、没录使用权信息,那只需要提供使用权证明(如租赁合同、无偿使用协议等),无需提供住所所有权证明。
2.9月1日起,住所信息申报制全面暂停
早前那种填表、签承诺书就能搞定地址登记的方式,从9月1日起就不行了。以后办理营业执照,可以走“免提交”通道(前提是地址已入库),抑或可以按照《佛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提交合法使用证明。
1.规范地址数据
以往部分经营者图省事,使用不实地址注册公司,常常面临无法接收工商信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续注销困难等麻烦。现在建立自编标准地址库,统一规范经营地址信息,让住所登记更加标准合规。
2.减负、真正减材料、减跑动
以往办理营业执照时,不少经营者常会遇到房东无法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登记业务难以推进的难题。如今房东只需在平台完成地址一键入库,办事群众无需额外携带房产材料,即可顺利办理营业执照登记。
申请人用建筑物内自行分隔的自编地址进行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的,须由建筑物的不动产权利人或授权委托方登录佛山自编地址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地址平台,申报网址:https://zhjg.fsamr.foshan.gov.cn/address/)申报自编标准地址入库。
Q:我打算注册个公司
通告的意思是直接登记注册就可以了?
需要看您使用的住所,分两种情况处理:如果使用的住所是建筑物内自行分隔的自编地址(如XX号“之1”“之2”),就需要房东或授权委托方在佛山自编地址管理平台申报入库才能进行登记;如使用未分隔的住所,则直接按照不动产权证等住所证明材料的地址办理登记。
不一定。如您属于集群登记的托管企业,那么,仅需托管企业登记的住所符合上述申报要求即可,无需对建筑物进行分隔入库,挂靠经营主体将使用托管企业的住所进行登记,并在住所后标注“(集群登记)”,挂靠数量无限制;如您不属于集群登记的托管企业,则需要根据您产权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隔并申请入库,挂靠的经营主体将使用您分隔入库的独立子地址进行登记,挂靠数量不多于您分隔入库的子地址数量。
1.房东
过去租客办执照,频繁索要房产证复印件,还担心复印件被滥用。现在只需线上平台一次性录入地址信息,后续租客办证不用再来索要资料,一次录入长期省心。地址纳入标准地址库,相当于官方备案加持,出租更有优势。
2.二房东/物业公司/园区运营方
最头疼大房东不配合提供产权资料,租客无法享受免提交便利,办证流程繁琐。尽快推动大房东完成地址入库!地址入库后租客办证更简单,更容易吸引企业入驻,成为场地出租的核心竞争力。
3.财务公司
以往代办执照,最难的就是催客户补齐场地证明。地址入库后可免交房产材料;未入库则需要全套资料。建议提前摸清地址入库情况,帮客户挑选合适场地,提升办事效率,稳住客源。
4.租客
以前办执照最怕房东不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现在只要地址完成入库,带上租赁合同就能办理登记,不用四处求人。租房创业前记得先问清楚:“这个地址入库备案了吗?”
在佛山自编地址申报端https://zhjg.fsamr.foshan.gov.cn/address/主页可以查询已入库地址信息。

各位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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