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模式美容美发、运动健身、餐饮娱乐、教育培训等各行各业迅速兴起,成为市民日常消费的重要方式。然而,预付卡“充值优惠”的背后,也可能暗藏着商家跑路、限制消费、退款难等风险隐患



预付式消费投诉案例

某消费者在三水某服饰店购买衣物时,商家以赠送礼品为由,诱导消费者办理预付充值,并口头承诺“充值金额全场均可消费”。消费者在充值后,再次到店消费时,却被商家告知该充值卡仅限部分区域商品使用,无法全场通用。消费者要求退还剩余预付款,却遭到商家拒绝。

图片由AI生成

接诉后,三水区市场监管局经核查发现,该商家收取消费者预付款时未订立任何书面合同,未明确约定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商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醒各位消费者

在预付式消费时

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 ⬇️


01
预付充值须谨慎,金额不宜过大

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一次性充值金额不宜过高,应合理控制充值额度、采取多次小额充值方式,切勿被“多充多送”“充值返现”等宣传冲昏头脑。

图片由AI生成


02
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务必订立书面合同

不要轻信商家在推销时作出“全场通用”“随时可退”“长期有效”等口头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消费者在付款前务必要求商家将上述关键内容写入合同或协议,明确商品服务的具体数量、提供方式、使用范围、退款条件等,切勿轻信口头承诺。


03
保留证据材料,权益受损时依法维权

消费者应妥善保管付款凭证、宣传单、聊天记录、店内海报、合同协议等证据材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材料将成为维权的重要依据。如遇商家擅自限制使用、拒绝退款、卷款失联等情况,请及时拨打 12315 投诉举报。





特别关注




新修订的《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于近日公布,并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条例》第十六条对预付式消费作出了明确细化规定,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依据,相关条文如下:


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预付款监管和退还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应当结合相关行业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并推广使用预付款合同示范文本。


在零售、住宿、餐饮、健身、出行、理发、美容、培训、养老、旅游、家政、养生、托育等生活消费领域,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义务,并为消费者提供快速、便捷的查询预付款余额、交易记录等信息的渠道。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在双方约定的期限或者符合交易习惯的合理期限内退还未消费的相应预付款。


经营者与消费者未订立书面合同,收取预付款后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或者消费者能够提供消费记录等证据证明与经营者存在预付款消费关系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义务。


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等方式告知消费者。


本省推动建立预付款资金存管制度。有关行政部门依托行业组织结合相关行业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预付款资金第三方存管服务模式,为预付款资金存储、消费、使用提供保障。



来源:三水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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