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部分市民为图方便
将机动车随意停放在
江堤路沿线路边绿化草地上
不仅破坏绿化景观
还挤占了公共空间
有损市容环境
管家仔对这种行为
表示严厉的批评
并大力开展
毁绿占绿整治行动
为切实保护城市绿化资源,杜绝车辆毁绿占绿乱象,近日,张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交警部门,对江堤路沿线开展绿地违停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还绿于民。
整治前,执法人员对江堤路约1公里沿线绿地开展全面排查,累计出动工作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逐段摸清违停多发点位,登记违规车辆信息,重点排查长期停放、反复碾压植被的车辆,并在违停高发路段拉起警示警戒线,做好管控提示。
针对绿地违停车辆,执法人员通过车牌登记信息逐一联系车主,耐心宣讲《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当事人,违规占绿停车不仅会损毁绿植,还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以及需承担绿化修复的赔偿责任。经劝导教育,现场有12辆违停车辆的车主马上配合驶离。
对于少数长期占用绿地停放且拒不整改的顽固车辆,交警部门依法实施拖车处理。此举有力震慑了各类毁绿占绿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将公共绿地当作“私人停车场” 的不文明行为。
为从根本上杜绝绿地违停反弹,巩固整治成果,在交警部门的专业指导下,张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江堤路实际路况,在沿线绿地出入口、车辆容易驶入的关键位置统一安装隔离石墩。通过物理隔断方式,堵住车辆进入绿地的通道,从源头防止车辆碾压、损毁绿化植被,真正实现长效护绿。
温馨提醒:爱护公共绿地,是每位市民的责任与义务。让我们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共同爱护城市绿化。
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之规定,城市绿地内禁止违规停放机动车辆、堆放杂物。
依据该《条例》第四十条,违规在绿地内停放机动车,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绿化损失的,当事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相关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